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男子擄走性侵殺害,一、二審都依殺人罪,判處梁育誌死刑,但案件進入高院,認為二審的事實認定,兇嫌犯罪計畫不包括殺人,但判決理由又稱殺人也是計畫的一部分,兩者有矛盾之處,撤銷死刑發回更審,女大生母親得知消息,痛哭失聲,痛批台灣司法黑箱作業。
他是梁育誌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命案兇嫌,一二審都判處死刑,就在6月14號最高法院判決大逆轉,將死刑撤銷發回更審,死者母親無法接受。
鍾姓女大生母親:「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我們律師也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就突然間這麼倉促的被撤銷了,到底是不是你們司法是有黑箱作業。」
鍾姓女大生母親:「9月30號那個第一女,被他強制性侵未遂,已經判決定了,是我知道我女兒很倒楣,可是如果不是我女兒,也會有其他的女孩子受害,法官怎麼可以說,那個兇嫌他沒有計畫性殺人犯案。」
另外就二審的矯治教化可能性,只鑑定兇嫌涉性侵害犯罪部分,殺人和強盜罪部分未鑑定,也有矛盾和調查不足之處。
鍾姓女大生母親:「如果這些鑑定報告不能夠用,那為什麼要浪費這些公帑,去做這些鑑定呢,我是送女兒去台灣讀書的,我不是送她去死的,已經很倒楣死了,為什麼不給我一個公道。」
就鑑定報告是否計畫性殺人等理由,兇嫌暫時又逃過死刑,都讓家屬不滿他們要的是公道,二審再審時也不排除親自來台,踏進原本不想再來的傷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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