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新人三年前結婚時,指控婚禮錄影師,各種入鏡卡位,甚至還一度坐下來吃菜、喝酒,他們氣得在網路評論,原以為惡夢止於婚禮這天,事後卻被對婚攝提告,官司打三年,法官認為,是消費者「可受公評」之事,而且也沒有誇大,判這名錄影師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三年前這場婚禮上,新人指控這名婚禮錄影師,各種卡位穿幫,更誇張的他還坐下吃桌菜,喝賓客的酒,新人請他離開,他甚至還找警察。
人生大事被婚錄這麼一亂,誰也不想遇到,原本以為惡夢僅止於婚禮這天,誰會知道,事後被告2次,打了官司3年。
受害新郎:「他反過來變成咬我們說什麼,什麼妨害名譽這些都不是事實,他就一概一直否認,怎麼可能會沒有人看到,而且我就親眼目睹,就只差在我婚禮我沒有時間帶著手機,沒有把他每一分每一秒,他在吃東西的狀態拍下來而已。」
這名黃姓婚錄指控,當天沒領到便當,才會隨手拿了桌上餅乾充飢,吃了一點桌上飯菜,認為新人把他的照片Po上網,侵害到自己的和攝影公司名譽及肖像權,但法官勘驗,新娘的Po文認為是以「受害消費者」的角度陳述事件始末,是可受公評的客觀發表評論,且無誇大,且婚宴是公開場所,大家都會拍照並公開,他自己亂入被拍到,所以不構成侵害肖像權,刑事民事,黃姓婚錄都敗訴。
受害新郎:「超級衰吧然後又碰到疫情,這些事就拖很久然後一來一往,其實我是正常上班族,然後又要請假去做這些事情真的很無言。」
對此,婚錄業者,對於敗訴一事,拒絕回應,新人最後也決定提告求償5萬,不過當天,其中一個爭執點,是婚攝和婚錄打光問題,變成各種入鏡穿幫,其他婚攝業者就說,事先都得溝通好。
婚禮攝影公司董事長高志榮:「攝影跟錄影兩個團隊,基本上同一家公司(比較好),這樣比較不會運鏡的時候,互相會去搶鏡頭。」
畢竟攝影師又不是婚禮主角,新人花錢,是請他來工作幫忙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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