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警方,14日下午站在路邊執行測速勤務,卻有一名轎車駕駛,疑似閃車不小心,失控衝到對向車道,當下撞倒交通三角錐,也波及要價70萬的測速照相機,員警初步認定,肇事駕駛不是故意的,但毀損設備要賠償!
地點就在新北市三峽,台7乙線7.95公里處,14日下午一名員警站在路肩,執行測速勤務,21歲的陳姓駕駛,疑似轉彎車速太快,加上要閃避前方機車。
方向盤一轉漂移到對向道,當時空中還掉落不明物體,不偏不倚打中引擎蓋,原來是測速照相機。
為了降低事故發生,警方都會在容易發生事故的地點,像這樣把移動式測速雷達,架在路邊偵測違規車輛。
這回70萬的測速相機被撞壞,毀損的部分零件腳架以及電池,都得送回原廠修理。
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確認肇事駕駛沒有超速,沒有觸犯公共危險罪,但測速照相機,維修費用都得向他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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