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鳥松一間二手車行與曹姓前員工有私人糾紛,曹男分別於9、11日到車行大鬧,與老闆發生衝突,業者指控,第一天曹男毀損公司物品還狂飆髒話,員警到場卻未將曹依現行犯逮捕,第二天曹男再度回來大鬧,甚至出手攻擊,員警卻是先針對店外的違停開單,痛批警方不分事情輕重緩急,將所有畫面PO網,要民眾公評。對此,承辦案件的仁武分局也做出說明。
業者指控,曹男當著警察的面前推撞、嗆聲,也明確指出對方毀損的物品,警方卻未將其依照現行犯逮捕,甚至到了警局做筆錄,曹男仍繼續在派出所飆罵三字經、作勢攻擊,警方仍只是制止,沒有對其做出更多有強制力的行為。業者還指出,警方事後告知,已將曹「函送」,但業者不滿,毀穩、恐嚇等行為都有監視器為證,為何是「函送」而非現行犯的「移送」。
對此,仁武分局表示,當天大華派出所獲報到場,先緩和雙方情緒,但曹男仍在談話過程用身體碰撞蔡男,員警也有將其施以管束帶回派出所,訊後也有依恐嚇、毀損、侵入住居等罪嫌移請地檢署偵辦,此外,9日第一次衝突的畫面,雙方並無肢體衝突,不構成現行犯要件。
另外,11日曹男再度大鬧車行,員警到場時雙方已不在現場,警方也於隔壁超商找到曹男,並於現場警戒,至於開單的部分,則是剛好接獲民眾檢舉,檢視現場已無衝突,因此先針對違停部分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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