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恆春一名領有合格證書的蘇姓保母,照顧8個月大男嬰,因對男嬰哭泣感到煩躁而加以拋摔至腦傷,保母否認犯行,檢警過濾上千影片找到證據,將保母依法起訴。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魏豪勇接受媒體聯訪指出,蘇姓保母領有合格證書,去年12月12日至14日間照顧8個月大男嬰,因對男嬰哭泣感到煩躁,情緒失控對男嬰加以拋摔、重擊物品等,造成男嬰視力及腦部永久性損傷。
魏豪勇指出,蘇姓保母犯罪後將監視器格式化,所幸員警過濾影片加以比對,認定保母涉有刑法重傷害罪,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屏東縣警察局恆春分局偵查隊長段榮金表示,去年底接獲嬰兒受傷案件,調閱監視器時檔案已毀損,便帶回設備使用科技手段還原畫面,後獲得1700多個瑣碎片段,逐一檢視每個畫面,終於發現關鍵證據移送偵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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