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輛民間救護車,正在前往馬偕醫院途中,闖紅燈通過路口,卻被一輛轎車撞上,導致4人受傷,其實當下救護車上並沒有載運任何患者,但警方調查證實,救護車確實是在執勤,也有鳴笛,開啟紅色閃光燈,因此還是有優先路權。
救護車副駕駛座車門被撞到凹陷,輪胎也當場變形,只能找來拖吊車救援,撞上救護車的黑色轎車也在拖吊車上,車頭已經整個撞毀,引擎蓋變形零件外露,事發在台北市士林承德路上,因為是大路口,紅燈7、80秒起,跳救護車是鳴笛闖燈通過。
記者何冠毅:「雖然車禍發生當下,救護車上並沒有載運任何患者,但是當下它是在執勤中而且也有鳴笛。」
原來當時救護車是有接到任務,要緊急趕往馬偕醫院,確實是在執勤中,車禍也導致轎車周姓駕駛和車上乘客,以及救護車何姓駕駛和一名護理師4人輕傷,但一般來說救護車只要出勤,就一定會鳴笛開啟紅色閃光燈,這時救護車有優先路權,但還是會注意禮讓,因為若闖燈車禍依然有一定比例肇責,但若非執行緊急勤務,例如歸隊時就不會鳴笛也得遵守一般行車規定。
事實上這個鳴笛聲也不能隨便亂開,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非情況緊急不得使用警鳴器及紅色閃光燈,違規可罰6萬到30萬,雖然闖燈釀禍肇責有待釐清,但也幸好這回救護車上沒人,也沒有延誤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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