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北部下大雨,不過南部卻已經感受到天氣越來越熱,高雄市的原生植物園內,居然有阿嬤運動完,直接脫掉襪子,把兩隻腳泡在生態池裡消暑,就算旁邊有其他運動休閒的民眾經過,阿嬤仍神情自然,泡了10、20分鐘,才從容離開,不過其實一旁就有豎立禁止的告示牌,最高可是能開罰6000元。
美美的水池,還吸引新人拍婚紗,不過這麼微美的畫面,卻突然有人破壞,原來旁邊這位阿嬤,脫掉鞋子、襪子,直接就坐在石頭上泡起腳來,除了臉上露出舒服自在的表情,還不時搓搓腳丫子,讓路過民眾看到傻眼。原生植物園遊客:「這樣行為不好啦,也一定很危險啦,洗腳別的地方也可以啊,不要到生態池洗啦。」
其實這不是一座普通水池,而是高雄市原生植物園區內的生態池,旁邊的告示牌,已經清楚提醒民眾,不要戲水、游泳、垂釣,由於附近經常有人運動散步,甚至騎腳踏車,不過這位阿嬤不知道是不是被炎熱的天氣曬昏頭,依然故我,不畏別人眼光。
記者:「你會對他們勸導嗎?」原生植物園管理人員:「對呀,會勸導呀,但是勸導不聽,我也沒辦法,到時摔下去是摔他的,不是摔我的。」
根據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可開罰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在裡頭泡腳戲水,不但有礙觀瞻,更可能發生危險,重點是生態池兼具教育功能,就算天氣越來越熱,是玩水的好天氣,這個行為還是成了最壞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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