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瑞芳區去(2022)年4月13日發生一起嚴重工安意外,一名物流員工獨自到零下20度的冷凍庫維修輸送帶,結果疑似沒注意升降機已經啟動遭壓傷,整個人卡在輸送帶上受困一個多小時,被救出送醫後搶救不治。對此家屬提告公司疏失,盧姓負責人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判刑2個月,緩刑2年。
對此救護人員到場時趕緊請廠方使用專業器具將人拉出來,但許男受困多時,被拉出來時早已沒有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回天乏術,最後許男因機械性窒息、呼吸衰竭於當晚11時許宣告不治。
事後許男家屬相當痛心,認為公司有義務在自動化機械外加裝安全措施,升降平台也沒有加裝安全門,另外公司具有專業管理團隊,應該要知道自動倉作業會產生的危機卻沒有注意,結果造成意外發生,憤而對公司的盧姓負責人提起過失致死告訴。
基隆地院審理,根據新北市勞檢處提供的報告內容,認定盧姓負責人違反注意義務,才導致許男發生意外未立即被發現導致身亡,因此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盧姓負責人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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