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林秉樞除了對立法委員高嘉瑜施暴,一審遭判有罪。新北檢另追出林秉樞於民國109年涉打前女友耳光、逼下跪並脫光衣物道歉等,今天依強制等罪嫌起訴林秉樞。
林秉樞因對高嘉瑜施暴,引發外界關注,一審遭判2年10月,目前二審審理中。
另外,新北地方檢察署也查出,林秉樞在109年3月間懷疑前女友與異性有不尋常關係,勃然大怒,以散布裸照及性愛影片為由,逼迫下跪道歉,並打耳光、還逼其自行掌摑,更取出自己的手機錄下跪道歉影片。
檢方調查,過程中前女友苦苦哀求不要錄影,但林秉樞反再逼脫光衣褲,錄下祼體下跪道歉影像,更取走手機,讓前女友無法對外求助或報警。檢方今天依刑法強制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起訴林秉樞。
林秉樞在109年8月間也因恐嚇前女友「我殺了妳」「殺妳小孩」等語,遭新北地院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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