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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男大鬧派出所 員警氣憤毆打遭判拘役30天

記者 劉欣逵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4/10 16:39
最後更新時間:2023/04/10 16:39
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毆打酒醉男子的林姓員警拘役30天,緩刑2年。(圖/TVBS)
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毆打酒醉男子的林姓員警拘役30天,緩刑2年。(圖/TVBS)

基隆一名林姓警員前年深夜值勤時,遇到醉酒的張姓男子宣稱要報案,但卻不知所云,還攻擊同仁,並當場將他逮捕。隨後酒醉的張姓男子向林姓員警索討香菸,因不滿對方用丟的,竟又出言挑釁,林姓員警一時氣憤就出手毆打酒醉男,遭張姓男子提告。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林員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犯傷害罪,判處拘役30天,緩刑兩年。
年約60歲的張姓男子在去年11月27日,手持酒瓶渾身酒氣的進到派出所內表示要報案,但對於報案內容卻說的不清不楚,又攻擊在場的員警,並以髒話辱罵在場員警,警方則以侮辱公務員罪,當場將張姓男子逮捕並銬在戒護區長條椅上,隔了約3小時,張姓男子向林姓警員討要香菸,林姓員警好意將香菸丟給對方,未料張姓男子不領情外還反嗆「我是乞丐嗎?」,並將香菸丟回,林姓員警一時情緒失控,揮拳打張姓男子的背部,導致他頭部撞到牆壁,隨即又強壓在戒護區長椅上。酒醉的張姓男子在檢察官偵訊時表示,要對林姓員警提出告訴。
檢察官偵訊時,林姓員警坦承犯行,表示自己確實因情緒失控,有毆打被害人願意認罪。檢察官經張姓男子同意後,與林姓員警在審判外進行協商而達成合意,內容為林員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犯傷害罪,處拘役30日,緩刑2年。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法院則同意協商內容,判處林員拘役30天,緩刑2年。

 
據了解,林姓警員平日服務態度良好,做事積極,5年多來累積361支嘉獎及6支小功,同事得知他發生此事,都覺得不可思議,應該情緒一時失控,才會犯錯;且該名被害人已多次酒後鬧事,的確也是警方的頭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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