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活度假村昨天被勒令停業,業者喊冤說都是合法申請!但翻開官方資料,發現悠活兩次申請執照,一次碰上環評法未訂定、一次碰上標準放寬,都能順利拿到執照,但使用的名義明明是「集合式住宅」,卻拿來當作旅館使用,後來雖然把1、2區申請為旅館,卻因為面積不到1公頃,也不用環評,明顯鑽法律漏洞,就連同是悠活集團的牡丹灣,明明占地2.3公頃,居然也登記民宿要躲環評。
陽光、沙灘 美景,民眾花了好幾千元訂房,入住的卻可能不是旅館,而是集合式住宅。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業者也許出發點,是比較投機一點。」
營建署副署長話說的直白,因為悠活度假村,總共分6區,10年前、送件審核1到3區,當時沒有訂定相關法令,因此不需要環評,時隔3年後,4到6區再申請,正巧碰上環評標準更動,載明只要面積不到一公頃就可以免環評,6區同時拿到執照,名義卻是「集合式住宅」,但多達410間的房間,大約容納1100人,卻都是當作旅館來使用,也明顯看出業者巧妙鑽法律漏洞。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處長葉俊宏:「我們確認業者,1到6區的集合住宅,是不需要做環評的。」
年營業額高達5億,悠活度假村早想就地合法,民國93年申請第1、第2區變更為旅館,因為面積還是不滿1公頃,照樣鑽進環評的窄門裡,旗下的牡丹灣渡假村,也是以類似手法,規避山坡地上,開發土地當作旅館得環評的規定,直接登記,還打造成高檔villa,每晚入住至少1萬3,2種方式都是巧妙規避環評,讓自家事業體爭議連連,也成了主管機關急需解決的燙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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