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員警在市民大道與林森北路口執行酒測路檢勤務時,發現有輛雙載機車疑似一見到員警就故意騎上人行道打算停車。警方趕緊追上前去,要求楊姓男騎士進行酒測,其數值達0.43mg/L果真超標,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而機車後座剛成年乘客也遭連坐開罰。
由於楊男與張男身上都散發出濃濃的酒氣,警方立即要求楊男進行酒測,數值果真超標達0.43mg/L,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訊後移送偵辦。而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酒駕,同車乘客可處新6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剛成年的張男也被一併依規定製單舉發。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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