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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度判死速審獲釋 綁票嫌「走大門出庭」

記者 趙國涵 / 攝影 蕭遠斌 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4/29 12:15
最後更新時間:2013/04/29 12:15

去年5月速審法新制上路,在押被告不得收押超過8年,遭控涉嫌建商黃春樹綁架撕票案,8度判死刑的嫌犯徐自強收押將近16年,無條件獲釋,發回高等法院,上午更9審首次開庭,徐自強現身,他說以前出庭都是搭囚車走後門進法院,這回能大方進出正門,感受格外不同。

支持群眾vs.被告徐自強 (101.05.19):「徐自強!無罪!徐自強!無罪!」

滂沱大雨中,母親聲聲呼喚,捲入擄人撕票案收押16年,去年5月,被告徐自強因速審法上路而獲釋,踏出監獄,身上罪名卻沒能擺脫,案件發回高等法院更9審,徐自強再度出庭。被告徐自強:「(希望法院)認真的調查,還我清白,差別就是,以前就是從後門出去進來(法院),現在是從正門進來。」

早早來到法院等待開庭,徐自強顯得自信,語氣輕鬆,過去長時間羈押在獄,平頭出庭,臉頰消瘦,標準受刑人模樣,這回換上白襯衫,氣色不錯,模樣改變不少。

民國84年,台北市房仲業者黃春樹遭擄人勒贖,棄屍汐止,警方逮捕3人,黃姓主嫌咬出徐自強涉案,一度獲判死刑定讞,檢察總長還因此提出4次非常上訴,全案更審,徐自強8度被判死刑,去年更7審,法官認為他只參與擄人勒贖,沒動手撕票,改判無期徒刑。

碰上速審法上路,被告不得收押超過8年,徐自強才重獲自由,台灣司法史上頭一遭,在押嫌犯因「速審法」無條件獲釋;曾被死刑定讞的要犯能重回社會也創下紀錄,有人擔心潛逃問題,面對紛擾,獲釋的徐自強說他會打起精神繼續官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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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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