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美國舊金山飛抵桃園機場的75歲美籍老翁,今年1月26日上午準備過境轉機往菲律賓宿霧,沒想到航警過境安檢時卻在他的行李中查獲50發點22口徑子彈,由於他涉夾帶危險品卻未向航空公司申報,因此被迫入境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今(17)日依法起訴。
航警局指出,當天75歲美籍老翁自舊金山搭乘長榮航空BR27班機,上午7點28分抵台,準備轉機前往宿霧探望在當地工作的兒子,結果執行美國至菲律賓過境航班行李安檢出現異狀,赫然發現老翁的託運行李內夾藏點22口徑子彈50發,觸犯我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警方表示,老翁在美國持有槍枝使用許可證書,他宣稱是先前打獵旅行時誤放入託運行李內,並非刻意攜帶彈藥入台,警方初步調查,老翁並無實施恐怖攻擊或危害飛航安全的意圖,也沒有發現其他可疑共犯,但因為老翁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因此強迫入境調查。
當時航警局初步偵訊後移請桃園地檢署偵辦,釐清犯案動機,同時聯絡美國在台協會協助;桃檢經過偵訊,雖然老翁是非蓄意攜帶子彈,也未入境台灣,僅是為了轉機,但因為台灣規定,仍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提起公訴,讓老翁相當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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