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15日,台北市一名莊姓男子被民眾發現倒在路邊,消防隊將他送往聯合醫院忠孝院區,過了快5小時,終於恢復意識,但有躁鬱症病史的他,一度在醫院情緒失控,但沒想到院方在沒有會診精神科的情況下,只花了6分鐘,就認定他精神狀況沒問題,讓他自行離開,結果不到半小時,他就跌進水塔裡,送醫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家屬質疑,院方誤判病人狀況,才導致這起意外,管理明顯有疏失。
15日上午7點50分左右,倒在路邊的莊姓男子,被緊急送進聯合醫院忠孝院區,看得出意識相當模糊,整個人躺在擔架上動也不動,沒想到不到5個小時後,居然在醫院附近水塔,發生疑似溺斃的悲劇。
當事人家屬:「已經沒有生命跡象,死亡了。」記者:「那是幾點鐘的時候?」當事人家屬:「已經是12點55分的時候。」
哽咽激動到快說不出話來,家屬質疑,醫院當天明明就通知家屬,當事人從中午約12點開始,就出現急躁情緒,12點06分的時候,甚至拍打牆壁、大吼大叫,從監視器畫面,還能看到大批醫護人員上前關注,才好不容易安撫下來,結果醫院卻僅僅花了6分鐘,也沒找精神科會診,就判定當事人精神狀況OK,讓他自行離開,導致意外發生,痛批院方管理明顯有疏失。
當事人家屬:「我弟弟那時候在醫院是大吼大叫、情緒失控、撞牆自殘的情況之下,我們既然已經答應要趕到,怎麼還放病人自行離去。」
聯合醫院忠孝院區急診科主任李彬州:「有跟他講,你家屬來,然後再一起回去,他說不要,他要先離開。」
面對指控,院方表示,根據精神衛生法32條規定,病患沒有自殘或傷人行為,醫院沒有權力強制留人,一切合乎規定。
李彬州:「這部份來講,沒有任何的疏失,然後這個部分,他本身就在處理上來講,第一個,病人的自主意願非常重要。」
強調依法行事,否認有疏失,只是人都到了醫院,最後卻沒能平安回家,這樣的結果,家屬當然很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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