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一名林姓男子今(2023)年2月外出時,不慎在路上把妻子送的金項鍊遺失,近一個月來怎麼找就是找不到,正心想再買一條相仿的項鍊希望妻子不會發現,決定再試試看請警方幫忙,沒想到真的有民眾2月拾獲金項鍊,經比對確認是林男的遺失物,順利幫助林男尋金成功。
擔任職業駕駛的林男2月時曾到桃園區某醫院健檢,結果過程中不慎把妻子贈送重6錢、約值4萬多元的金項鍊搞丟,林男說,那是妻子特別買來送給自己的,意義十分重大,結果他急著沿當天去過的所有地點逐一尋找,找了近一個月都毫無頭緒。
正當林男想著貴重的物品若遺失極大可能是找不回來了,為擔心妻子難過,打算再買條相仿的項鍊希望她不會發現,不過在徹底放棄前,他決定到桃園分局大樹派出所報案,將希望寄託在員警身上,所長得知後積極協助過濾查詢,發現2月曾有熱心民眾在桃鶯路發現遺失項鍊,當時員警依拾獲遺失物相關規定受理後,移請偵查隊辦理後續事宜。
對此警方將該項鍊的成色、花紋及重量等資料經比對極為相符,立即連絡林男前往確認,他一眼就認出自己的項鍊,失而復的心情讓他欣喜若狂,立即辦理認領手續,並向警方當面道謝,讓他尋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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