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1名36歲的男子,竟然夥同2名男子,持木棒把朋友打傷了,原來,他是因為不滿朋友對外張揚女兒到其家中時偷了錢,護女心切,卻做了不良示範!

員警vs.受害者:「除了腳還有其他地方受傷嗎?還有棒打後面頭部,好在我有擋,你跟他有什麼糾紛嗎?他女兒來我這兒出入時偷拿錢,他叫我不要講,我跟一人說,這樣不行。這多久以前的事了?1、2個月,1個半月前,到現在還在記恨就對了?對!」


鼎山派出所長丁順清:「郭嫌不滿黃男對外稱,其女兒到黃男家中找女兒遊玩時偷錢,郭嫌隨即率同2名友人向黃男理論。」
為了保護女兒,嫌犯找來朋友動粗,做了不良示範,現在要被依妨害秩序及傷害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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