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發生有新婚消防員在支援墓地火警時不幸喪命,縣長周春米更要求屏東以後若發生燒雜草,一律以放火罪嚴辦,沒想到話才說完,就有一名71歲的李姓老翁,在墓地燒雜草驅蛇,結果成了屏東燒雜草被以放火罪法辦的第一人。
員警vs.燒雜草男子:「你為什麼要亂放火,這裡晚上沒辦法過沒辦法過你就放火喔都是蛇啊都是蛇。」
看到老翁講不聽,員警火氣也上來了,語氣越發嚴厲。
會這麼生氣,就是因為過去大家都把燒雜草不當一回事,尤其墓地民眾祭拜時沒注意,星星之火足以燎原,更何況,26日又發生有消防員因為墓地火警,在救援過程中喪命,讓屏東縣長周春米下令,屏東若發生燒雜草,一律以放火罪嚴辦,沒想到這名71歲的李姓老翁,疑似因為熱心,想幫忙除雜草趕蛇,放火燒整理,結果被以放火罪移送。
員警:「不要燒啦對啦,不要燒阿伯,我跟你說現在不能再去那裡燒了,現在跟以前不一樣了,不是說你想要怎樣就怎樣了」
根據屏東縣消防局統計,2月25、26日燒雜草、墓地案件累計有63件,但在發生消防員之死後,縣長說重話嚴辦後,27日到28日上午燒雜草和墓地的件數則有49件,為了提醒民眾不要輕忽,還特地找來各村長加強宣導,畢竟這放火罪是刑法,其實就是縱火,只要是放火、燒毀或構成延燒,影響到公共危險,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千萬不要再以為燒雜草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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