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處大型社區,日前在電梯裡貼上公告,希望住戶們「晚上不要製造噪音擾鄰」等,沒想到貼上後住戶反應熱烈,紛紛在空白處留言,甚至還寫滿了公告單,只好自行再列印一張白紙沾黏到下方,可能是因為這張公告,寫出了所有住戶的心聲。
沒想到一張公告,讓住戶們會有如此大的反應,紛紛在公告上留言,有的寫道「到底是幾樓說清楚」,「半夜有跑跳聲,拖地聲」還有得更是指名「X樓半夜請放輕腳步」,也有寫「請註明哪戶」等等。
其實管理中心是在接獲部分住戶反映,說有聽到其他住戶發出噪音,影響到居住品質,所以才在電梯上貼上公告,希望能夠提醒住戶們不要製造噪音,沒想到反應會如此的熱烈,其實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是有規範的,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住戶發生喧囂時,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或參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3條、第72條第3款及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由管理委員會報請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或依據噪音管制法第21條規定,由警察機關通知直轄市、縣(市)政府處理。
雖然是有規定,但還是需要住戶的自制,因為現在社會大家生活作息時間都不一樣,好不容易可以返家休息,卻被噪音打擾到不能休息,往往就會造成鄰居與鄰居間的糾紛,所以大多社區管理中心,都是張貼公告希望住戶們能夠將心比心,讓大家遠離噪音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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