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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了!遭指陳宗彥涉貪南檢吃案 時任檢察長費玲玲發聲

記者 周嘉茹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2/21 10:50
最後更新時間:2023/02/21 10:50
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圖/TVBS資料畫面)
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圖/TVBS資料畫面)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踢爆,過去在台南擔任市府新聞處長時,疑似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甚至帶小姐出場「喝咖啡」,但當時台南地檢署分案調查時卻不了了之。對此,當時南檢檢察長、今高雄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事隔多日,昨(20)日晚間首度發聲,指出該案簽結時,她早已離開台南地檢署,何來吃案可能。

民眾黨立委陳琬惠17日爆料,陳宗彥任職台南市府期間,多次接受當地知名酒店股東性招待,陳琬惠出示當年台南地檢署簽呈,指控陳宗彥與酒店業者涉嫌不法,但檢察官偵辦後卻最後不了了之,引發外界議論。

 

當時南檢檢察長、今高雄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圖/翻攝自台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查分署網站)

對此當時南檢檢察長、今高雄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沉寂多日,於昨晚首度發聲,澄清「近日部分所謂名嘴不實污衊本人於台南地檢署任內受高層施壓縱放陳宗彥」,費玲玲指出,該案是她於台南地檢署檢察長任內核准偵辦。

但她表示,該案簽結時,自己早已離開台南地檢署,既然她未核准結案,何來高層施壓,縱放或吃案的可能。而她現在身為高雄高分檢檢察長,台南地檢署並非所屬,故所謂「自案自查」,純屬虛構。為避免影響檢察機關整體清譽,特此說明,勿再繼續以不實言論污衊,任意攀誣,混淆視聽。

 
另外台南地檢署日前則回應,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於102年間偵辦該酒店業者,涉嫌妨害風化案件,另發現業者涉嫌行賄案,因此於2014年4月14日簽分103年度他字第1852號案件偵辦,經檢察官偵查後,認業者所涉貪污案件,因查無具體不法事證,於2015年8月31日予以簽結,並非不了了之或是有任何包庇。

不過台南地檢署隨後表示,針對媒體質疑是否還另有涉及不法之情事,18日已另分他案,將重啟調查陳宗彥是否有涉及相關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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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玲玲#陳宗彥#性招待#台南地檢署#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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