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為了禮讓行人,大打出手!新北市一名男子走在巷弄,差點被車撞,請對方禮讓,沒想到騎士不聽勸,還當街動粗,依照現行法令,駕駛只要經過斑馬線,就要禮讓行人,如果遇到小巷弄,沒行人穿越道,駕駛只要「轉彎」,也得讓行人先通行,否則罰單一張,最重3千6百元。
暴力衝突發生在新北市蘆洲,只是台灣曾被外媒稱是行人地獄,走在巷子沒行人專用道,怎麼走才安全?更別說想要有個斑馬線。鏡頭轉到新北市土城,狹窄巷弄,汽機車滿滿滿,大夥趕著穿越馬路,但左邊!!對就在左邊,有行人也要過,駕駛們竟視而不見,想轉就轉。
記者李潔:「來到大馬路,看到斑馬線上有行人,汽機車就要禮讓,但是如果你到的路口,是沒有斑馬線的,到底是要讓還是不要讓,又該怎麼禮讓,以現行法令來規定,只要車子轉彎的時候,就必須要禮讓行人,否則這一張罰單最高3600元。」
行人過馬路,對比汽機車駕駛人,還是相對弱勢,直擊這個路口,行人已經小跑步,駕駛們還是鑽鑽鑽,甚至像這個,三個人牽在一起走,還是有騎士硬闖穿越,場面險象環生。
翻開法條,經過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當心挨罰,注意了,道交條例還有這一條,駕駛人「轉彎」,除了禁止行人穿越的路段,不禮讓也會開單,立法院如今也通過修正草案初審,加重不禮讓罰則,罰鍰上限從3千6拉高到6千元,要從法律根本,改善地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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