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太保這場死亡車禍,警方證實,貨車駕駛沒有酒駕,是不明原因車輛突然偏移,撞上2位小六女童。其實兩位女同,家住得很近,當時共乘一輛「電動輔助自行車」出遊,只是這種電動自行車,按照法規不可以雙載上路,當時車速也不快,卻被貨車追撞,釀成悲劇。
警消人員:「有車要過喔」
2位不幸喪命的國小女童,粉色外套和黑色拖鞋,散落在田間及道路上,當時12歲廖姓女童騎電動輔助自行車,載著12歲陳姓女童,兩人讀同一所國小6年級,是同班同學,兩家住的很近,原本相約出去玩,沒想到被貨車追撞身亡,警方調查,貨車駕駛,沒有酒精反應。
嘉義縣太保分駐所長謝旻廷:「貨車從後方追撞電動自行車,當場造成一名女騎士身亡OHCA。」
只不過,女學生騎的「電動輔助自行車」,和路上較常見的「電動自行車」不太一樣,這種電輔車以人力為主,有腳踏板,重量要在40公斤以下、時速限制25公里,不限年齡都能騎。而電動自行車則以電力為主,加上去年11月要掛牌後,就限制14歲以上才能騎,但兩種車都不能雙載。
其他電動自行車店長黃先生:「雙載危險就等於超重,超重它煞車可能會比較煞不住,對車子本身它的承受力也受不了,所以法規才說不能雙載。」
坊間不少改裝電動自行車,有這類閃電標章才是合格的,但真的不要雙載上路,這輛被撞的電輔車明顯只有一個坐墊,雖然兩人車速不快,但被巨大撞擊力撞飛,本該是孩子們通勤的交通工具,釀成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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