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一定要禮讓行人,否則未來違規,罰則加重!根據交通部去年統計,全台汽車駕駛搶快,通過行人穿越道件數,違規舉發高達三萬多件,為了降低車禍意外,提出修正草案,針對小型車和大型車,一旦違法屬實,全部都以三千六百元罰鍰。
像這樣沒停下來,等行人通過就直接轉彎,人與車近距離相當危險,全台灣過去一年內,被舉發件數就高達3萬多件,平均一天至少發生80件。
對此交通部提出修正草案,針對小型車和大型車,一律提高罰處3600元,機車則是維持1200元。
警方統計台北市在去年,因為車輛搶快通過行人穿越道,造成死傷一共890件,其中6人死亡1066人因此受傷,其中3月時,天母一名駕駛衝撞行人穿越道造成1死2傷。
肇事簡姓駕駛vs.記者(111.12.19):「我發生當下一直捶自己捶1、20下,(那你為什麼開那麼快)。」
拿便當袋包住頭不願露臉,肇事的簡姓嫌犯當時還在法庭上,怪罪是行人不對似乎毫無悔意。
死者家屬朱小姐(111.12.19):「他給我那個慰問金,不是真的要跟我對不起,也不是覺得他有感受到,我失去唯一家人的痛。」
再多錢都換不回一條人命,這回針對駕駛提高罰則,預計3月底完成修法,目的就是要警惕開車的人,養成習慣讓行人先過,花幾秒鐘停下來等,或許就能減少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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