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彰化縣溪州鄉有一名57歲的鄭姓男子,因有高達至少11次的酒駕紀錄,挨罰18萬,且「吊銷駕照且終身不能考領」, 鄭男卻拒繳罰款,且因其犯行涉及《刑法》,因此被判刑坐牢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查封其在溪州鄉和二水鄉的房地產,鄭男出獄後,還是沒有繳,直到真的要被「法拍」,他才願意將罰款全清償。
彰化分署在進行查封作業時,鄭男因觸犯《刑法》不能安全酒駕罪,而在牢獄中度過1年2個月的刑期,當時他委託家人傳達,表示願意每個月繳5000元來償還,但是在他出獄後,卻沒有做到,因此彰化分署要執行下一步的法拍作業。
彰化分署為遏止鄭男反覆酒駕的惡行,督促其正視酒駕應負之法律責任,並應尊重他人生命、財產的安全,除持續進行不動產拍賣的相關調查及鑑價程序,也藉由鄭男的家人勸導勿再酒後騎車,並應對自己酒駕違規行為負責,希望他能儘速繳清罰鍰,以免住家遭強制執行拍賣。最終鄭男在去(111)年11月全額繳清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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