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發生台灣治安史上第一起百貨槍擊,一名33歲的黃姓男子跟朋友,到台北市復興南路,微風廣場2樓的露天平台喝咖啡,突然遭人開槍打中雙腿,槍手犯案後混進百貨公司,從大門口搭計程車離開,警方沿路調閱監視器追蹤槍手,到一家襪子店終於拍到明顯的歹徒長相,卻沒辦法掌握身分,不過鑑識小組相當細心,從監視器發現歹徒有吃檳榔的習慣,在垃圾桶裡發現關鍵的檳榔渣,DNA查出槍手身分,也追出幕後教唆者。
混亂的咖啡廳,沾滿血跡的衛生紙,擊發過的彈殼。記者:「那時候你是先有聽到第一個槍聲,然後呢?」目擊者:「我們以為是放鞭炮,第二次又補一槍,補第二槍才知道是槍案,然後人就倒在地上。」
封鎖線圍起的現場,大批警察和媒體,取代了逛街喝下午茶的民眾。
記者vs.傷者友人:「你朋友受傷了?你要不要講一下是什麼狀況?有看到是誰開槍?你認識他嗎?是什麼狀況跟我們講一下?你朋友為什麼被開槍?你認識嫌犯嗎?」
當時33歲的男子黃宏凱,跟朋友坐在露台上聊天,咖啡沒喝幾口,身旁一名戴著安全帽,身穿黑衣的男子,在抽完菸之後忽然朝兩人靠近,朝黃宏凱的大腿開了一槍,轉身走兩步再補開一槍。
這宛如電影情節,又回頭補再開一槍,警方形容,根本是在戲弄人命,而槍手犯案之後,大剌剌帶著槍混進了百貨公司,逛街的人群,頓時成了他最好的掩護。
台北市長刑大偵八隊隊長陳國文:「因為當天下雨,他就跑,從玻璃門外的樓梯就下去了,大門出去,走出去以後,搭上大門外的計程車,攔到計程車,馬上就離開微風廣場這一個現場。」
TVBS記者戴君恬:「歹徒在微風廣場的咖啡廳開完槍之後,先是不慌不忙假裝是這個顧客,從百貨公司中穿出去,到了大門口之後,再從容不迫的搭了計程車,沒有逃亡,而是進行了下個動作。」
陳國文:「搭計程車到林森北跟民生東路口那邊下車以後,再偷附近的一部機車,然後騎著機車,到云端又開了一槍。」
同1個人同1把槍,短短半個小時內連犯2案,但奇怪的是,云端酒店被槍擊,卻始終沒有報案,因為這裡就是糾紛起始點。陳國文:「他是一個幫派,因為酒店販毒的利益糾紛,所引發的一個衝突。」
警方從槍擊傷者黃宏凱的黑道背景推敲案情,這八九不離十跟幫派糾紛有關,開始大量調閱監視器,先從逃亡路線開始追,只是槍手也早就想到警方會這麼做,於是他搭計程車,到了一間加油站進了廁所。
陳國文:「他是揹一個背包,一般人上廁所很少說揹背包的,而且他跟我們在微風廣場調閱的影像,進去的時候是一樣的,一樣的特徵,所以我們可以很容易判斷說,這個就是我們所鎖定的歹徒。」
以為鎖定歹徒,結果看監視器看了好一會兒,怎麼人還沒出來。陳國文:「然後奇怪,後來又有另外一個人進去,可是那個人比他早出來,他一直待在裡面10幾分鐘。」
過了10幾分鐘還沒看到歹徒,不對勁啊,承辦的小隊長立刻要求把影像倒帶重看,果然發現問題。
陳國文:「他本來是穿一個很休閒的T恤,然後穿布鞋,然後到廁所裡面去,然後發現10幾分鐘都沒有出來,那後來出來的是一個穿襯衫,穿西裝褲,還有穿皮鞋、打領帶,還有掛一個類似房屋仲介的牌子,你進去10幾分鐘才出來,而且他人並不多,所以我們很可以很方便辨別出來說,這個就是我們所追蹤的那個歹徒。」
TVBS記者戴君恬:「當場識破這變裝詭計,追著歹徒搭乘另一部計程車,來到了萬華,警方一路跟著監視器,發現槍手到了廣州街,先是在這個男裝服飾店買了套西裝之後,不斷的變裝,想混淆警方視聽,這時候警方也的確無法掌握他的身分,直到歹徒進了前面的這家日常用品店,買了雙襪子,讓他的面目曝了光。」
想要繼續變裝讓警方查不到,卻無意間被店家的監視器,拍下了這張相當清楚的臉部影像。
松山分局偵查小隊長吳崇雄:「你一看就知道他好像是業務員。」記者:「要混淆視聽?」吳崇雄:「對對,他又戴個眼鏡,你根本第一時間一直再查證,那過程很怕疏漏,因為那影像就是很像是做房屋仲介。」記者:「也不像是嫌犯?」吳崇雄:「對,沒有那個狠勁,沒有那個說開槍殺人那種狠勁,裝憨,很大個兒,他就是很小心,也沒遺留什麼,他認為坐計程車是最安全。」記者:「那電話?」吳崇雄:「他也沒電話,也是人家提供,用完就丟。」
終於有了歹徒的影像,但警方卻遲遲無法在案情上有更進一步的突破。陳國文:「我們的困難點就是說,有這個影像以後,要怎麼確認他的身分,身分的確認是我們比較傷腦筋的部分。」
眼前這個長相斯文,戴著眼鏡,看來憨厚的男子到底是誰,成了警方偵辦微風槍擊案的當務之急。吳崇雄:「第一現場,我們發現他有抽菸嘛,還有吃檳榔,所以現場採證的時候,有採證好幾枚菸蒂,還有檳榔渣。」
松山局鑑識小隊長王俊傑:「那時後去調帶的時候,我有看那影像,說開槍的是這個人,那時候影像,我看他那個嘴巴稍微紅紅的,而且一般人吃檳榔的話,他那個腮都會比較寬大,我研判應該是有吃檳榔,所以那時我有跑去跟店員問看看,說這邊有沒有坐著,然後在聊天,或一個人在坐,有在吃檳榔,店員回想好像有一個,結果我就不排除,應該是他。」
大膽假設,接著鑑識小組重回槍擊現場,把所有可疑的線索重新翻找一遍,看到了關鍵證據。
王俊傑:「我問他說東西呢?他說已經清到垃圾桶裡面,我們又在垃圾桶裡面翻,他那個幸虧檳榔渣是放在,那個喝完的杯子旁邊的蓋子裡,所以檳榔渣才完整,才把他帶回去,畫面出來,比對出來。」
吳崇雄:「就查出劉勝迪是通緝,涉嫌就很重大,然後我們再調閱他的(通緝)相片,跟我們的現場照片比對,那個太像,應該就是他了。」
DNA比對出來的嫌犯影像,和警方從襪子店調閱到的監視器一模一樣,槍手身分確定了,他叫劉勝笛,案子也等於破了一半。
陳國文:「當初這個歹徒,在汽車旅館住宿的時候,曾經有撥打過電話,那我們再從他撥打的電話去清查。」吳崇雄:「就是因為他有打電話給他姊姊,從他姊姊的電話,去調了很多通聯,那其中有他女朋友打給他,基地台都在南投,那表示他已經從台北逃到南投,去投靠他女朋友。」
知道人在南投,警方立刻佈署,準備抓人。
陳國文:「當天的凌晨,我們就做攻堅動作,然後進去他還在睡覺,不費一槍一彈,就很順利逮捕到他,當我們警察破門進去的時候,他第一句話就問我們說,你們怎麼知道我在這邊,當然我就跟他講,我們警察一定有能力抓你,他這時候,他一直很懷疑,就是說從我們抓到他的時候,他就一直問,你們怎麼抓到我,一直到帶回台北以後,他還是這樣問,他還是有這個疑問。」
劉勝迪向警方供稱,為了躲避追查,才會選擇計程車當逃亡工具,犯案後,還去花蓮遊山玩水3天,回到南投,白天到溪邊釣魚,他以為與世隔絕,警方就抓不到。
陳國文:「他很驚訝,他說他這3天過得很悠哉,他相信你警察絕對抓不到我。」記者:「他為什麼那麼有信心?」警方:「因為他也知道警察會調監視器,所以很巧妙的避開這些監視器,而且他不用自己的交通工具,而且他用過的手機都幾乎都丟掉。」
70年次的劉勝笛,本來就是中部的角頭,因為毒品案被判刑21年,逃亡遭到通緝,但為什麼要開槍,他說是受人唆使,拿錢辦事。
陳國文:「他一直很懷疑,很懷疑被人家出賣,那當然就變成有點鬥智,我們知道這個幕後,應該是有教唆者,因為從他案發現場,他接聽電話的一個狀況,而且是從南部上來犯案的,應該是有教唆者教唆他上來,他可能腦筋心念一轉,覺得真的被人家出賣,他有跟我們,在筆錄上有提到說,(教唆的)就是穿黑衣服的。」
原來花錢買兇的不是別人,是當天約被害人黃宏凱,出來喝咖啡的下午茶好朋友韋澤生,然後他把時間地點,洩漏給槍手劉勝笛,讓他提早到現場埋伏。
記者:「所以你是誰教唆的?」嫌犯韋澤生:「我怎麼知道,你喝咖啡出事你看你倒不倒楣。」
推說什麼都不知道,因為背後牽扯的是幫派內鬥,原來黃宏凱是竹聯幫和堂,負責台北市民生東路云端酒店的保安圍事,只是後來竹聯幫地堂有意介入,甚至打算在這裡進行毒品買賣,找了韋澤生居中處理,協調不成,韋澤生竟然找從槍手來警告自己的好朋友黃宏凱,甚至這300萬的處理費,還只給了槍手劉勝笛40萬,這黃宏凱恐怕怎麼也沒想到,最後是被自己的朋友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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