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星會時代,有美豔歌后之稱的葉玲罹患漸凍人症,7年前透過海基會協助,從上海搭春節直航包機回台,住進台北市聯合醫院忠孝院區,但直到去年3月,葉玲過世為止,家屬都沒支付醫療費,累計329萬元,院方提告,高等法院判決院方勝訴,家屬得支付醫療費用。
躺在病床、對鏡頭揮手,這是7年前群星會時代有美豔歌后之稱的葉玲,搭乘春節直航包機回台,接受治療畫面。
原本定居在上海的葉玲罹患漸凍人症,病情惡化,在海基會協助下回台,住進聯合醫院忠孝院區,但直到去年3月葉玲過世前,家屬沒有支付過醫療費,累計329萬元,院方提告,高等法院判決家屬需支付積欠費用。
葉玲丈夫程家昌:「小小的(病房)幾坪,你要人家9萬多元,請問你提供什麼服務?要護士沒有,說護士不夠,要復健,復健醫師說我們只有5個,你們自己做,我教你。」
葉玲丈夫認為醫院並沒有特別醫療行為,使得家屬僱用看護,還單方面讓葉玲住單人病房,收取自付病房差額,醫院服務不佳,拒付醫療費。程家昌:「他對於這個醫而不護,讓病人家屬無奈。」
院方否認不醫不護,住院本來就應該付費,而對於判決結果,家屬將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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