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軍營「以下犯上」暴力案件最新判決出爐!接受教召的黃姓二兵疑因不滿班長訓話語氣,竟在教召最後一天出拳毆打對方臉部,造成後者左臉、下巴均有挫傷傷勢,而黃男遭移送後甚至一度辯稱「不知對方是班長」,矢口否認對長官有施暴犯意。
面對檢方的問訊,黃男辯稱揍人是「不小心揮拳打到」,並表明不知道對方是長官的身分,主張自己並無對長官施暴犯意,經一審法官認定從輕發落,依傷害罪判處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對此軍方不服上訴,認為判決過輕無法達到懲治效果,求處5年刑期,而高雄高分院則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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