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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殺女友當庭下跪表悔意 家屬拒原諒

記者 趙國涵 / 攝影 李國正 李國瑋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2/20 15:0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4年前,男子吳敏誠當街槍殺黃姓安親班女老師,3度被判死刑,最高法院去年底召開生死辯論庭,結果撤銷死刑,發回更審,上午高院首次開庭,吳敏誠面對鏡頭,公開道歉,甚至還當庭下跪,求家屬諒解,被害女子的妹妹當場掉頭離開,拒絕原諒,她說案發後吳家還用存證信函寄了50萬元支票給她們,這回還下跪,真的很怕法官因此認為嫌犯有悔意,從輕量刑,那誰還她們公道。

暫時躲過死刑,殺害女友案發回更審首開庭,吳敏誠展現悔意。記者:「吳敏誠你逃過一死會重新做人嗎?」嫌犯吳敏誠:「我會重新做人。」記者:「你殺了人後悔嗎?」吳敏誠:「我非常後悔。」

聽見問題,遲疑好幾秒,直到轉身上樓梯,背對鏡頭,道歉才脫口而出,先後殺害2名女友,服刑後再犯,案件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去年底還首度召開辯論庭,結果認為殺人前科不能累計,只當作參考,撤銷死刑。

再次出庭,吳敏誠大動作當庭下跪,求家屬原諒,但被害黃姓女子的妹妹,當場掉頭離開,拒絕原諒,她說之前吳家還用存證信函寄了50萬元支票給她們,想退回去,寄件人地址卻「查無此人」,認為這根本是被強迫接受道歉。

這回又來個當庭下跪,看在被害家屬眼裡,真的很怕這舉動,被法官認為「有悔意」,結果就像這個例子一樣。受害男童王昊姑姑王薇君(2013.01.31):「你們有感同身受嗎?告訴我。」

2年前,2歲男童王昊被母親同居人餵毒凌虐致死,雖然一審法院依殺人罪判主嫌死刑,但二審法官認為,嫌犯有向被害家屬「鞠躬」道歉,有「悔意」,改判30年;這回吳敏誠案發回更審,激辯後,嫌犯聲稱後悔,被害家屬還是無法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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