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位王先生,因為開車轉彎沒打方向燈被檢舉,他自認有錯去繳了1200罰單,但事後卻收到通知罰單被撤銷還可以退費。警方解釋,這件檢舉案,一次舉發多部車輛違規,但是其他違規民眾申訴,發現登載時間超過兩個月,因此警方將所有被檢舉的罰單,一併撤銷,才會有明明沒申訴,也能免罰的狀況。
當事人王先生:「上禮拜又收到一封掛號信,一開始我還覺得說會不會又是一張罰單,結果拿到的是監理站的公文,公文說我這個罰單,經過警察局確認後是免罰的。」
王先生自己也納悶,當下知道自己有錯,也沒有去申訴,但卻收到通知免罰,還能退錢,到底怎麼回事。
鹿港分局五組組長黃元宏:「那我們在查證的時候發現,有舉發未符合程序的狀況。」
警方表示,這起檢舉案件,檢舉民眾一次檢舉多部違規,但其他被檢舉民眾,提出申訴,因為中間登載錯誤,五月違規到七月才登錄,已經超過兩個月,才會將該案件所有被檢舉人,一併撤銷。
當事人王先生:「我覺得很納悶啦,但是有得退款很好啊,那我就去把他申請退款。」
雖然幸運拿回繳交的罰款1200,但王先生還是學到教訓,也提醒大家遵守交通規則,是為了荷包,也為了大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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