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裝設監視器對著自家陽台,法院判決免拆!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辦公室主任喬正中,不滿隔壁鮑姓鄰居在屋外裝5支監視器,其中1支還正對自家的陽台,認為侵犯隱私,告上法院,要求拆除監視器,同時賠償30萬;法官審理後認為男子裝監視器確保居家安全,雖然正面陽台卻畫質不佳,加上喬正中在陽台活動或開窗後的室內情況,一般人用肉眼都看得到,不屬隱私權,判喬正中敗訴。
監視器、監視器還是監視器,就像這樣,隔壁鄰居掛滿監視器,讓洪秀柱辦公室主任喬正中覺得不安,因為一舉一動都被看的一清二楚,他說鄰居鮑姓男子在自家外頭裝了5支監視器,說是要確保住家安全,但這卻讓喬正中覺得侵犯了他的隱私權,憤而提告,訴請鮑姓男子拆監視器並賠30萬元。
但鮑姓男子卻說,是3年前家中曾遭不明人士丟石頭攻擊,才會裝監視器自保,赴現場察勘後,發現監視器真的能拍到喬家人在陽台內活動,以及開窗後的內景,但這些畫面其實比一般肉眼看到的還不清楚,這並沒有侵犯到隱私權,判喬正中敗訴。
原本應該要敦親睦鄰的鄰居,如今卻因為監視器對簿公堂撕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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