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開車真的火氣很大,再發生逼車事件!新北市有2名男子發生行車糾紛,互相不讓道,其中1名駕駛竟然衝撞對方車頭,雙方爆發口角;而新竹也有車主疑似遭到逼車追逐,但他拿行車記錄器報案,警方表示,只要對方有打方向燈或保持距離,就無法認定是危險駕駛。
小客車起步,後方就傳來汽車加速聲響,經過幾個彎道還無法擺脫對方,等車子開過十字路口後,意外發生,黑色轎車從右側方衝上來,直接追撞車頭,雙方駕駛一下車,就在馬路中央吵了起來。黑色轎車駕駛:「你哪有直直開,我這樣開,你給我突然切進來欸。」
疑似超車糾紛引起的車禍,雙方僵持不下,最後仍是報警處理。駕駛:「你等一下可以看行車記錄器。」黑色轎車駕駛:「好啊 我也有行車記錄器。」
車主指控對方蓄意衝撞,PO出行車記錄器影片,打算找對方車主求償:另外同樣也是行車糾紛,這次卻在馬路上追逐,小轎車才一個轉彎,後方白色轎車立刻高速接近車道,還不斷亮起剎車燈,讓車主無法前進,即使想要變換車道擺脫對方,白色小轎車依舊不讓路。
雙方在路上你來我往,白色轎車駕駛還企圖擋住去路,打開車門就想下車理論,但車主則趁這個空檔,立刻來個大迴轉,隨即到派出所報案。
員警看過影片後則說,無法辨別對方是否有逼車行為,警方表示,現行法規並沒有對逼車行為做出規範,但對方若是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或是沒保持行車距離,才有辦法舉證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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