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民眾指控,上班途中騎機車準備右轉,因為前面有轎車未禮讓行人被攔下開單,為了閃避從內側車道走,卻連帶被開罰,讓他一頭霧水,轄區分局解釋,因為員警視角不同,才會誤判騎士也違規,事後也將會主動撤銷罰單。
警方vs.騎士:「欸,停車,我要跟你講違規了,要看那個小姐。」
才轉彎轉過去馬上跟著被警察攔下,騎士還一頭霧水,只能乖乖停在路邊。
到底哪裡違規,原來在員警攔下白車的同時,警方認為,騎士應該等到行人過完馬路才能轉彎。
記者蘇珮語:「汽機車在經過路口的時候,都應該要禮讓行人,約一個車道寬也就是3公尺,不過騎士指控,當時明明就還距離3個車道,為什麼會被開單。」
6日早上將近八點,王姓騎士從新店趕著要去上班,沒想到經過台北市文山,景隆街和羅斯福路六段路口時,為了讓警察及車輛先過,卻被依未禮讓行人,遭到警方攔下開單,第一天到職,也因為這張罰單上班遲到。
騎士父親王先生:「行人根本還沒過那個馬路的中線,騎士右轉你就把人家攔下來,攔下來的理由,竟然是未禮讓行人,我覺得是真的有點矯枉過正,而且小孩子第一天上班,因為你這個罰單導致他遲到,那今天公司的主管,會怎麼去想你這個新人,第一天上班就遲到的問題。」
騎士的家人指控,當下兒子有向員警解釋,卻被要求直接申訴,台北市警方經過比對後澄清,因為角度不同,才會因此誤判違規將會撤銷罰單,而九月適逢交通安全月,截至25日台北市已經開罰一千零八件,沒有禮讓行人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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