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業者都會請藝人替產品代言,提高知名度,但有民眾發現一家知名假睫毛業者,把女明星的名字改成「同音不同字」,貼在包裝上促銷,例如歌手蕭亞軒的「軒」,變成宣傳的「宣」,名模林志玲成了鈴鐺的「鈴」;律師表示,只要廠商不是直接使用藝人全名,依法沒有侵權問題。
濃密纖長,假睫毛款式應有盡有,打著蕭亞「宣」、志「鈴」姊姊、張韶「函」的名號,強調名媛明星都愛用,吸引消費者掏錢,只是這廣告上的人名,怎麼看起來不太一樣。民眾:「孫芸芸也有耶!哪裡?在上面,這芸還是沒有草字頭的『云』。」
沒看錯,這款美國知名品牌出的假睫毛,把女明星的名字巧妙改成同音不同字,印上商品包裝耍噱頭,歌手蕭亞軒,被改成宣傳的「宣」,第一名模林志玲,成了鈴鐺的「鈴」,名媛孫芸芸的「芸」去掉草字頭,韓劇女演員金喜「膳」,歌手張韶「函」,日本女歌手宇多田「洸」,主持人侯「珮」岑,只要請到其中一個人,代言費都是千萬起跳,這回彩妝廠商把名字改掉,發音相同,省錢輕鬆做行銷。
民眾:「仿的吧,大陸山寨版的。」民眾:「猛一看,好像還滿接近明星本身代言的商品,可是實際上一看,又好像滿有喜感的,這樣並不會促進我購買慾望。」
看到同音不同字的藝人代言,民眾觀感不一,這間業者以開會為由沒回應;律師表示,只要廠商不使用藝人全名,依法沒有侵權問題,在大陸,藝人謝霆鋒也曾被藥商拿來當成治腹瀉的藥名「瀉停封」,天王劉德華成了「流得滑」,改賣潤滑劑,只能說藝人名氣大,廠商想沾光,廣告創意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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