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軍總醫院李姓牙醫師等人涉配合廠商浮報款項,並私自運用溢領款,又違規在外兼職,詐領健保費1703萬餘元。北檢今天依貪污等罪起訴李男等23人,其中7人為三總牙醫師。
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指出,王姓、紀姓業者分別得標三軍總醫院「一般雙顎全義齒含排牙」等多項採購契約,依約必須提出與招標契約上品項相符的施作明細,才得以向三軍總醫院請款。
業者為爭取牙醫師採用自家產品,因此在涉案牙醫師要求下配合提供、施作契約外的品項;牙醫師則利用批價權限,挑選金額較高的假牙品項或提高單位數量,再協助不實驗收,讓業者得以持不實施作明細向醫院請款。
起訴指出,業者溢領款項後將溢領款交由李姓、孔姓、徐姓、莊姓、周姓牙醫師運用,高姓助理則在陳姓牙醫師同意下不實批價,並負責運用溢領款;每人溢領金額自16萬元至128萬元不等,用來折抵私人診所支出、私人親友假牙製作費用。
另一方面,李姓、孔姓、徐姓、劉姓等4名三總牙醫師未向醫院或主管機關申報,自民國100年起即在多家私人診所冒用他人名義看診,詐領健保醫療費用共1703萬餘元。
李姓牙醫師甚至頂下其中一間診所成為實際負責人,還要求原經營者開設銀行帳戶做為診所收受健保給付款項之用,再將款項轉入妻子的銀行帳戶,涉嫌掩飾、隱匿詐欺犯罪所得。
檢察官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詐欺取財、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李男等7名三總牙醫師,及李妻、得標業者、診所負責人等多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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