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殺害台南警二分局曹瑞傑、凃明誠2員警的兇嫌林信吾,落網後遭法院收押,檢方歷經2個多禮拜的偵查,今(7)日宣告偵結,檢方指出,林信吾從明德外役監逃脫,拿畏罪買來的彈簧刀,狠心砍殺2名警察,放任2人曝曬在八月的烈日下等死,第3名趕到的陳姓員警趕到現場,密錄器還拍下凃明誠臨死前發出討水悲鳴的畫面,檢方認為,林信吾手段兇殘,無教化可能,就其犯行依強盜殺人、殺人罪嫌部分,向法院求處死刑。
檢方指出,林信吾先前因為強盜案,遭判處8年4個月徒刑,2021年12月21日經遴選到明德外役監執行,卻於年8月15日逃脫。8月22日6時23分,攜帶買來的彈簧刀,在台南中西區竊取機車,同天10時41分騎至安南區台江大道4段與北汕尾三路口附近,逗留於該處產業道路旁之墓厝內。
南二分局陳姓員警、曹瑞傑受理機車失竊案,警方派出曹瑞傑駕駛巡邏車,載著凃明誠先行出發尋車,抵達事發地點時,凃明誠先下車徒步進入公墓搜尋,順利找到機車,傳訊息通知開車的曹瑞傑,但藏身於墓厝石造墓桌後方的林信吾,聽到2員的對話,擔心事跡敗露,深知凃明誠還沒發現自己,從一旁竄出持彈簧刀逼近並砍殺凃明誠。
凃明誠因被對方拉近距離,以肉搏並拿辣椒水反擊,最後拿出警槍示警,林信吾聽到警車警報聲響,決定殺害員警並奪取警槍,以彈簧刀砍殺凃的頭、頸、胸處共17處,導致凃大量失血倒地,曹瑞傑到場,發現學長已被林信吾壓制在地,且已奪得警槍,林信吾隨即朝駕駛座方向射擊6槍,導致警車偏離撞向路旁,曹瑞傑下車,試圖靠近倒臥在地的凃明誠,因為曹沒有辣椒水、也無配槍,只能徒手反抗,身上頭、頸、胸、腹部38處遭砍傷,頭部刀傷更深達顱骨,曹瑞傑大量失血、呼吸衰竭倒地。
林信吾見2警無力抵抗,在現場搜刮,搶走凃明誠勤務的1個彈匣(含子彈12顆),11時45分騎偷來的機車逃逸,第三位到場的陳姓員警,也在附近追尋贓車,聽到巡邏車警笛響不停,驚覺有異,到場發現倒臥血泊的曹、凃2人,當時凃明誠勉強從巡邏車後座下車,手持礦泉水瓶但旋即不支倒地,陳員密錄器更拍下,凃明誠臨死前討水悲鳴,凃因遭到割喉失血過多、難以對陳言語,另一邊,身中38刀的曹瑞傑,靠著意志力,反覆試圖坐起卻又次次倒地。
檢方認為,林信吾對2垂死員警無憐憫之心,反恣意搜刮,將2人棄於南臺灣八月正午的烈日下曝曬等死,且林信吾犯後無不能辨識自己行為之狀況,更能在殺人後清除犯罪痕 跡,並搭乘計程車、公車、火車多地逃竄,逃亡途中尚不斷製造 查緝斷點,顯見其精神狀態甚為清楚,能夠縝密思考並作出客觀 上對己有利之判斷,加上他從外役監逃脫,其主觀上不願接受矯治,客觀上矯治亦屬無效,重刑亦不足形成有效威嚇,有必要與社會永久之隔絕,且惡若不應以極刑 回應,社會大眾將漸失對法規範之認同,因此向法院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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