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遭砍傷的被害人,案發前三天曾到派出所報案,因為她經常收到恐嚇信件和電話,懷疑是前男友搞鬼,提告恐嚇,由於不到危及生命危險的程度,警方幫她聲請「暫時」保護令,大約一個月的時間才能拿到,沒想到就在這段空窗期,遭前男友當街攻擊。
被害人26日晚間十點多到警局求助,表示自己最近常收到奇怪的電子郵件和騷擾電話,內容都是要求復合不然對你不利。嫌犯哥哥還曾打給她要拿回弟弟的物品,加上住家附近疑似有不明人士跟蹤,被害人懷疑是前男友在搞鬼,報案提告恐嚇,警方評估後幫她聲請暫時保護令,沒想到三天後就被砍傷。
暫時保護令用在安全狀況還不穩定,可能發生暴力的情況,當事人通常須等待,一週到一個月,若有急迫危險檢警可替當事人聲請緊急保護令,四小時內就能核發,被害人遭砍傷後,警方趕緊替她聲請緊急保護令,其實在還沒等到法院核發的空窗期,當事人可以這樣自保。
新北市警局婦幼隊長林子翔:「警方會詢問是否需要,提供安全維護計畫,譬如說加強住處,工作場所的巡邏訪視,也會針對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加強保護,還有提醒手機可以做緊急的設定,譬如設定一碼撥號(報案)。」
警方vs.嫌犯:「放下,雙手上銬,先不要動,刀子在哪裡。」
不滿和女友交往一年後被提分手,嫌犯持刀砍人,治療後將依殺人未遂罪移送,而被害人頭手腹部被砍傷,還需動微創手術,遇到恐怖情人,身心未來恐怕都需要時間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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