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15歲少年國中剛畢業,暑假期間經由台中一家仲介公司介紹,到金屬工廠打工,沒想到才上工第一天,就受傷,導致左手食指截肢,媽媽指控工廠跟仲介業者,非法雇用童工從事危險工作。
仲介vs.媽媽:「我們醫院回診醫生說他手指頭壞死,皮膚壞死,我的心很痛你知道嗎,你自己要賺錢,你為什麼要這樣違法?」
媽媽說15歲兒子國中剛畢業,7月經由台中某仲介公司介紹,到神岡一家金屬工廠打工,沒想到才上工不到20分鐘,手指就疑似被液壓機壓碎,送醫治療截肢。
仲介vs.媽媽:「你們要賺錢,你們要賺的有良心,根本他未成年你就不應該帶他去,那個地方是未成年,不得從事的危險性工作,你們不知道嗎?」
媽媽質問仲介公司,為什麼沒有取得同意書,就讓15歲童工打工,甚至違法讓他從事危險工作,而且工廠根本沒有清楚教導機台操作方式,第一天上工就受傷,之後還沒有報警叫救護車。
仲介:「想說他媽媽同意,我們錯就錯在這一點,後續他該負的責任我們一定要負啊。」
仲介業者強調工廠將少年送醫後才通知,不是故意簡單處理,承認錯誤沒有取得家長同意書就介紹打工,事後一定負起相關賠償,不過事發工廠目前尚無回應。
勞工:「那如果說有違反陳述的這種情事,將依違反勞動基準法處以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萬元的罰金。」
台中勞工局表示讓童工從事危險工作已經觸法,將會調查仲介業者跟工廠過失,還給少年家屬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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