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媽媽的遺體,藏在家中五年,為了釐清確切死因,警方下午帶著死者兒子到殯儀館,進行相驗,死因沒有外力介入、是自然死亡,他說當時身上剩下兩千塊、負擔不起喪葬費,但死者是低收入戶身分,費用可以全免,說法也讓外界質疑。
藏屍兒子:「我總共1500萬(財產),全部賠,花在我媽媽身上,今天我這些錢呢,花到她最後,80幾歲,87歲左右,我今天身上,真的剩下不到2000元。」
面對鏡頭說出原因,因為身上實在沒有足夠的錢,可以處理後事,不得已才會把遺體放在家。
說是經濟問題才會乾脆藏在家裡,但死者有低收入身分,又是榮民眷屬,喪葬費用可以全免就算申請不了補助,參加聯合公祭,也可以不用花錢,加上他這五年,持續領補助,沒錢的說法只能打上問號,但遺體冰存長達五年,也讓人好奇還有辦法找出死因嗎?
法醫高大成:「只是說它乾燥以後,切開來的時候臟器都萎縮了啦,所以有時候比較不容易,看出心臟病的問題,但是只要沒有顱內出血,沒有其他皮膚的外傷的話,應該是病死的沒有錯啦。」
相驗結果,死者身體沒有外傷,研判是心因性休克,是自然死亡,但就算不是他殺,藏屍長達五年,沒正當理由停屍不殮,可依社維法開罰最高6千,另外兒子持續領取母親的補助,涉嫌偽造文書,最高可以開罰1萬5。
但無論是什麼原因,女兒的一句話,也讓這起人倫悲劇浮上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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