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一名早產女嬰在轉院送往台北榮總就醫時,在榮總醫院的大門口,護送女嬰的保溫箱,兩次發生擔架傾斜下墜的意外,9天後女嬰不治,女嬰父親憤而提告,但檢方解剖後認定,女嬰顱內的出血,是屬於早產兒的症狀,裁定全案不起訴。
在踏進榮總前,裝著小女嬰的保溫箱重重摔落地面。立委黃偉哲:「這邊都是亮著的,這邊是變暗,儀器熄掉了。」
這還只是第一摔,這樣的情況一共發生2次,剛出生的女嬰9天後死亡,爸爸控告當時在保溫箱旁的醫師護士,涉嫌業務過失致死,檢方判定不起訴,原因就在當時人就在保溫箱旁的鄭姓住院醫師,在保溫箱傾斜墜地過程中,雙手始終沒離開保溫箱,加上解剖女嬰後,發現頭部雖有出血,但位置很深,判定是早產兒併發症,並非摔落導致,因此研判女嬰是自然死亡。
但這樣的認定,吳爸爸無法接受。女嬰父親:「那你說你上坡,好你拖著她嘛,那掉下去,你也是跟不到她的速度啊,那你是不是拖著我女兒去撞天花板,那我女兒是變撞死囉?」
女嬰母親:「質問他們那個驗屍官,我說那這樣子的話,小朋友一出生怎麼可能會有紅腫,頭部紅腫,這是撞倒的因素嗎?他就都不回答我。」
堅持提起再議,要一個公道,榮總低調表示,女嬰早產體重只有626克,腦內出血致死率本來就高,且出生當時生命跡象已經微弱,若家屬堅持提告,也尊重意願,一切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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