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員警,利用警政電腦系統,偷偷查詢職棒啦啦隊成員的資料,由於內部有人看不下去,在臉書社群爆料,質疑有人包庇,分局立刻發表聲明,強調依法處理,該名員警火速被記過、停權,連所長都遭到連帶處分。
其他民眾:「應該不是很妥當耶,因為有點在濫用職權。」
其他民眾:「不大好,有點變態的感覺,對她好奇你就用維基百科查一查就好,沒有必要查到那麼仔細吧。」
南市第四警分局督察組長郭榮木:「調查後是基於該員個人好奇心,未涉及洩密,已針對該員加重核宜,記過兩次處分,並暫停該員查詢權限。」
被點名的是台南市警局,四分局華平所的一名劉姓員警,他涉嫌在六月份,利用上班時間,偷查啦啦隊成員資料,雖然消息曝光,分局強調連所長都被連帶處分,但看在律師眼裡,恐怕涉及的還有法律層面。
律師江信賢:「公務機關蒐集或利用個人資料,是一個違法的情形的話,依法是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來根據法規,警務人員要查詢當事人個資,除了要有法律的明文規定,還有當時正在執行法定職務,或是有公益目的,否則就要當事人願意公開以及有學術目的,但顯然這名員警,利用上班時間查詢,只為了滿足個人私利,而且還連帶讓其他員警,使用個資查詢系統的威信受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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