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女子因為和公車司機擦撞,想討公道,反而吃上9900的罰單,36歲的陳小姐,開車載男友上班,回程和一輛公車擦撞,公車沒停車繼續走,陳小姐狂追4公里後,超車擋在公車前方,沒想到又被公車撞了第2次,陳小姐認為司機惡意追撞,報警處理,警方調監視器後發現,是這名脾氣火爆的陳小姐,切車太急才會肇事,而且駕照早就被吊扣,加上任意變換車道,開罰9900元。
一輛公車好端端開在前面,後頭的銀色廂型車,緊追不放,幾分鐘後,警車趕到,原來在監視器拍畢到的地方,廂型車直接切入,黨在公車前方,地上留下的長長煞車痕,是公車閃避不及的證明。
公車保養廠員工「整個都碎掉,一點點而已啦!」
廂型車上的女駕駛,火氣不小,因為在信義快速道路上,公車突然切換車道,發生擦撞,對方卻不理會,才會一路狂追4公里攔車,女駕駛說,公車司機還惡意撞擊,但警方調閱行車紀錄器發現,是女駕駛急切,才會閃避不及。
文山一交通分隊長蔡再壁:「情緒應該是比較失控些,解釋相關的規定,跟行車紀錄器畫面之後,她就比較接受。」
火大的女駕駛,知道自己理虧,不敢再大小聲,警方最後還發現她無照駕駛,一時的情緒失控逼車,最後得吃上2張共9900元的罰單,還得自己支付車子的維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