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凌晨1時許,台南市永康警方攔查一部停等紅燈超越停止線之自小客車時,發現駕駛徐男酒味濃厚,酒測值超標,徐男稱6月20日生日,與同車4名友人一同喝酒慶生,結束後開車載友人返家,未料遇警方攔查,徐男除在警局度過生日尾聲外,警方也將酒駕同乘者「連坐罰」規定,送出每人六千至一萬五千元的罰單。
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警員許仲和、莊竣程於6月21日執行巡邏勤務,於1時許在永康區文化路與永華路口發現一部自小客車停等紅燈時超越停止線,隨即將其攔停,攔查後發現駕駛徐姓男子有飲酒情形,酒測值超標。徐姓男子表示,與同車4名友人一同前往永康區的小吃部喝酒慶生,喝了約6-7罐啤酒,心存僥倖以為不會超過標準,因而未找代駕,自行開車載4名友人返家;誇張的是,車上4名友人均知駕駛徐男有飲酒,不勸阻徐男酒駕還放心搭乘同車,警方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酒駕同乘者「連坐罰」規定,送出每人六千至一萬五千元的罰單。
警方表示,經查駕駛徐男為十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除依最高額十二萬元罰鍰外,還面臨公路主管機關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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