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李先生,突然收到傳票,要出庭當證人,一問之下才知道,竟然是自己13年前報的詐騙案,嫌犯逃亡13年終於抓到了,讓他不禁感愾,案件真的是拖太久,都已經從男孩變成大叔了。
突然收到傳票,讓台南李先生好錯愕,一追問才知道,竟然是13年前的一起詐騙案
當事人李先生:「好久,真的久到已經我都忘記這件事情了,現在覺得想起來當初真的很好笑,為什麼會被騙。」
員警vs.女通緝犯:「你絕對知道的,你隨便找就有了,你絕對知道的。」
涉案的就是她,台南第二分局南門所長和警員,在5月2日凌晨三點多,在西門路人抓到了,但當時只是因為女子沒戴安全帽的交通違規,沒想到意外掉出一張身分證,揪出女子逃亡13年的通緝身分,只是當年明明台南市刑大很快就透過網拍平台和銀行帳戶鎖定林姓嫌犯和兩名共犯涉案,但卻遲遲抓不到人。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這種通緝很久才抓到的案件其實還蠻常見的,就是因為這是追訴期時效的關係,如果追溯期時效已經屆滿,當然這案件就會不起訴。」
原來嫌犯使用拖字訣,多次不到庭,被發布通緝,但這躲就是13年,原本住新北三重的,但由於在96和98年間陸續犯下偽造文書詐欺、偽造有價證券、傷害等案件,遭四個地檢通緝,最後躲到南部逃亡,這回只差7年就有可能因為超過追訴期而不起訴,沒想到最後因為沒戴安全帽栽了,也算是遲來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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