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棟公寓發生糾紛,有女租客控訴,剛搬進租屋處,就發現鄰居半夜彈吉他,一次就是3個小時,彈到清晨5點多,讓大家睡不著覺,報警後警方到場,鄰居馬上不彈裝沒事,一片靜悄悄,當事人用手機錄影蒐證把影片PO網,向外界尋求協助。
投訴人:「我就直接去跟管理員講,管理員也有跟仲介說,那結果後面他也是一樣,他就是一直發生這件事情,我其實清晨5點才睡。」
當事人控訴,隔壁鄰居半夜彈吉他,不是一天兩天,她拿出手機蒐證,還把時間壓上去,實在受不了。最後跑到對方家門口,影片拍下來鐵證如山,敲門拜託別再彈,對方卻是這樣回應。
投訴人:「跟他講,他就會突然安靜,然後後面又繼續彈,不懂說都已經那麼晚了,然後你還要彈。」
當事女子說,5/21搬到台中台灣大道上這棟公寓,第一天半夜就聽到鄰居彈吉他,報警沒有用。
投訴人:「警察那時候其實有來我房間聽,然後有聽到,但是他也不開門。」
律師徐承蔭說,民法上當事人可以主張氣響侵入禁止,對方必須停止一切妨礙住宅安寧的行為,否則可依法請求損害賠償。公寓大廈內,也可以跟管委會或區公所主張對方違反安寧,不過相對的可能要先蒐證,透過分貝機錄下對方是否違反噪音管制法規定,提出行政檢舉,阻止對方半夜睡不著覺,彈吉他吵人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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