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某家火鍋店前傳出有網美將店外石缸內的金魚抓起,放到桌子上,再重摔回缸裡,還一邊嘻笑大喊「要擲筊」,不僅如此,該網美的友人還將過程錄下來PO到網路上。有網友將這段影片轉貼到「Dcard」,網友們看到相當憤怒,查出這家店的所在位置後,告知店家;對此,動保處昨(23)日已喊查,該影片觸犯《動物保護法》第6條,可處1萬5000元到7萬5000元新台幣罰鍰。
影片中另名女子拿著手機錄影,滿臉燦爛喊著「等一下要標我,看起來超好笑」、「X你娘超好笑」、「丟起來!丟起來!」。
不僅如此,該影片在「Dcard」上瘋傳後,一行人被網友肉搜出帳號,對方事後也PO出道歉文,表示已向店家道歉「各位網友諸多理性言論,我方已深感指教,日後不再有此行為發生」、「我跟魚慎重的道歉,我下次會學著用鰓呼吸」等語。但這樣的回應更讓眾人痛批「超瞎」、「沒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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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昨天指出,目前還未接獲報案,但已派員至店家了解情況,若有行為人的資訊也可提供,動保處將請行為人到案陳述意見。另動保處也提醒,該影片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故意傷害動物造成動物受傷,可依同法第30條處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新台幣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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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動保處指出,若故意傷害致動物死亡,依《動保法》第25條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而公開散布虐待動物影片供人觀賞,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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