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間老舊公寓四、五樓的鄰居,從十幾年前,就為了漏水問題經常爭吵,甚至鬧上法院,沒想到去年十月,四樓的謝姓男子越想越氣,竟然拿著電鑽,跑到頂樓,直接把五樓住戶的天花板鑽破,導致一開水,屋內就下雨,氣得張先生提告,而檢方經過審理,認定有不確定故意,依毀損罪將對方起訴。
當地里長:「你今天樓上滴到樓下,今天換成我樓上要從頂樓,也滴到你樓下同樣意思。」
原來當時住在四樓的謝先生,拿著電鑽到頂樓,除了鑽破自家水管,還直接穿透地板,導致有人打開開關,水就會從破洞流進五樓屋內。
當地里長:「馬桶浴室的關係在滴水啦,人家五樓有請人來處理呀,說不可能賠償怎樣怎樣,兩個人遇到就吵得沒完沒了。」
這起鄰居反目的糾紛,就發生高雄市區一處老舊的五層樓公寓,而且已經延續了十多年,原來當時四樓的謝姓男子浴室漏水,花了七萬多元修繕後,希望分擔鑑定費用,卻遭到五樓的張姓男子拒絕,沒想到提告後,原本一審判五樓要負擔四千元,但二審卻認定已經相當注意,因此判免賠定讞,也讓謝姓男子耿耿於懷,甚至在去年十月份,跑到頂樓鑽洞。
TVBS記者何宜信:「只花了不到一分鐘,電鑽就水泥地面,鑽出了五公分深的洞,顯現得出來力道有多強。」
可以看到,電鑽換了鑽頭,可以輕而易舉將水泥地板鑽透,因此就算謝男辯稱,他只是要鑽破自家水管,而律師也緩頰,這是過失行為非故意,但檢方仍認定他沒有水電專長,而且曾嗆說要讓對方嚐嚐滴水的滋味,屬於計畫性犯案,因此仍已毀損罪將他起訴。
記者vs.水電技師:「要鑽地板容易鑽嗎,很好鑽呀,換了鑽頭要鑽什麼都可以嗎,對都可以喔。」
雖然雙方一開始,曾試圖透過司法解決,不過無法兩方都獲得滿意,沒想到這下子,四樓住戶衝動的後果,不但再度回到司法體系,也讓十幾年的鄰居關係持續緊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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