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高雄市鳳山區一名33歲的賴姓男子,和吳姓友人謊稱要借貨車來搬家,卻翻牆偷竊電纜,將貨車當成是贓車來使用,遭陳姓被害人報警,警方循線通知車主,吳男才發現自己的貨車被不當利用,並協助員警順利將賴男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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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鎖定涉案車輛後,立即通知車主吳男前來說明,吳男不知不覺中背了黑鍋,感到非常地生氣,並提供給警方線索,順利將賴男給查緝到案,賴男向警方坦承因為沒錢花用,才會鋌而走險,趁晚上將窗戶拆下後,潛入工務所,將偷來的電纜以5千元賣給回收廠,並馬上將錢給花完,另外,警方將偷來的鋁梯當場查扣,並還給被害人,將賴男依涉嫌竊盜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鳳山警分局表示,有價值的物品應放置在安全的地方,工地最好加裝監視器或請保全人員看守等方式,以保障財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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