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演員班鐵翔不滿,兩性作家香娜,六年前曾向周刊爆料,暗夜強吻她,憤而提告妨害名譽,求償三百萬並登報道歉,一審雖然敗訴,但二審改判香娜賠償一元並登報道歉,但案件上訴後,因為「登報道歉」違憲,最高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資深演員班鐵翔:「只要打了班鐵翔三個字,就出來這些文字,這對我是一個很大的傷害,如果有做這種事我就承認了也不過就是她所謂的強吻嘛,強吻怎麼了,但是今天沒有這件事情,如果妳做錯事情是不是就要求妳道歉,如果說道歉都不能要求的話,要這個法律有什麼用。」
班鐵翔不滿名譽受損,一審提告求償三百萬,希望對方登報道歉,案件二審,法官判香娜敗訴,賠償一塊錢,並在三大報的頭版頭刊登道歉啟事,沒想到就在上訴到最高法院的過程中,正好憲法法庭釋憲解釋「強制登報道歉處分」違憲,法官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律師劉韋廷:「這種用撤回自己過去所說的這些言論,應該是不會傷害到人的思想自由,又可以達成對這些被害人的名譽,適當的一個填補方式。」
班鐵翔為此苦惱多年,面對不實指控總是默默隱忍,不滿香娜經常在臉書帶風向,連這次也在FB分享,「自己登上最高法院的新聞稿,算是人生解鎖嗎?」。
兩性女作家香娜:「如果登報道歉一定要扭轉說,我所認知的事實和真實發生的事實的話,那當然是侵犯我的人權。」
這起案件,罕見地在最高法院開了三次庭,邀請學者共同討論,妨害名譽如果登報道歉違憲,又該如何回復被害人名譽,最終判決,恐怕也將影響,後續類似案件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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