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員工懷孕期間有流產疑慮的時候,會請「安胎假」,不過事實上,勞基法並沒有獨立設置「安胎假」,而是併入「病假」計算,讓很多公司行號,對懷孕員工的需求視而不見,甚至麻木不仁;有一名銀行行員,今年3月都已經妊娠出血了,想請假安胎,卻遭到主管冷嘲熱諷,人資部門甚至以沒有「安胎假」為由,拒絕准假,最後胎兒不幸早產死亡。
王小姐:「(主管)曾說怎麼不回家去當少奶奶。」
就是這樣被主管冷嘲熱諷,在銀行服務的王小姐,懷孕期間都已經出血了,還不敢請長假安胎,就怕工作不保,只請了2次病假就繼續上班,沒想到不幸早產。
王小姐:「寶寶生下來的時候還有心跳,沒有能保住,我很傷心,打電話問副理,為什麼要這樣對我,他說我這樣對你沒有錯呀,是你自己身體不好,打了2次電話去問,(人資部門)都跟我說沒有安胎假。」
來不及過母親節,小孩出生沒幾天就死亡,總公司人資部門拒絕員工請安胎假,主管更一再使用言語暴力,讓王小姐懷孕期間、甚至小產後,承受莫大壓力和不友善的工作環境,事實擺在眼前,資方代表卻堅持公司照顧女性同仁的政策,「無庸置疑」。
資方代表葉仲惠:「同仁請安胎假的話,我們都是照准的,這個應該是一個個案。」
金管會金控科長劉萬基:「有時候不能說制度上有就好,不能說只是一個個案。」
懷孕歧視恐涉及勞基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但資方代表將王小姐的遭遇,定調為單一個案,但事隔2個月,對疑似言語暴力的主管,卻沒有任何調查懲處,就算公司有安胎假政策,無法上行下效,婦女工作權益依舊沒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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