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瑄,演出多部電視劇,也拍攝過不少廣告和MV作品,日前她把機車,停在北市路邊一處停車格內,卻被其他騎士,移到紅線上,導致她被開單,後續處理,更耗費她大量時間,第一時間,她向騎士提告強制罪,申訴罰單。
幾分鐘後,停管處人員來到現場,對違停的紅色機車開單,車主回來見到這一幕真的好傻眼。
藝人黃瑄:「我知道停車位很難找,所以我還刻意不鎖龍頭,我覺得你都把它移出來,又不把它牽回去,真的還蠻差勁的,是整個斜斜的擺在路上欸。」
機車車主是藝人黃瑄,演出過好幾部電視劇,也拍攝過不少廣告和MV作品。
日前她把機車停在北市這條巷子裡,卻被22歲的郭姓騎士移到紅線上導致她被開單,事後她向騎士提告妨害自由,也提出交通申訴。
藝人黃瑄:「你必須花時間去處理這些事情,包括我當天去警局報案,後來我又必須要自己上網,去把三聯單的單號,上網去申訴(撤銷紅單),等於是他妨害到了我的自由,去做這些事情。」
像她這樣提告妨害自由的案件,去年全台地檢起訴4千多人,但有2百多人沒被判有罪,因為強制罪包含很多態樣,其中都必須以「人」為要件,被害人大多得待在現場,才比較有機會成立。
律師余韋德:「他這個要件在於說,以強暴脅迫對於人來講,也就是說,以強暴脅迫『人』行使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所以它最重要的一點,是要對人做這些事情。」
好好把機車停在車格內,卻被移到紅線,還得去申訴撤銷紅單,儘管黃瑄和騎士已經達成和解,但光是處理就花費太多時間,讓她直說真的不想再遇到下一次。
◤Blueseeds永續生活◢